第三章 組織機構_中國消防救援學院2021年招收青年學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學院政委任領導小組組長,院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學工、教務、紀檢監察、醫療保障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應急管理部有關規定;
(二)根據教育部和應急管理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院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本院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五)組織實施本院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院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核復檢;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協助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本院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七條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