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報考資格條件_中國消防救援學院2021年招收青年學生章程
第五章 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條 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的青年學生,須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且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志愿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五)參加生源地省級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組織的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測試、面試,結論均為合格。
第十一條 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的考生,均須有明確的生源地。
第十二條 體格檢查標準參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要求為其他專業合格;政治考核標準參照《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執行;心理測試和面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與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聯合推進“消防指揮+飛行技術”“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學士學位培養,設置消防指揮(直升機飛行與指揮)、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直升機維修與工程)。兩個專業方向均采用“1.5+2+0.5”培養模式,即聯合培養學員第一至第三學期在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學習,第四至第七學期在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習,第八學期在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學習。
第十四條 消防指揮(直升機飛行與指揮)、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直升機維修與工程)只面向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10個省份招生。
第十五條 報考消防指揮(直升機飛行與指揮)的考生,體格檢查、心理測試還需滿足《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Ⅰ級體檢合格證的醫學標準要求;報考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直升機維修與工程)的考生,色覺要求無色弱。
第十六條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開設非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