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需要,2017年學校將在浙江省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