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測試辦法2(面向中職生)_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九章測試辦法2(面向中職生)
第二十條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相應類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計算,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300分。
第二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文化考試。語文、數學按照《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大綱》要求命題。
科目 |
考試分值 |
考試時間 |
語文 |
100分 |
4月18日上午8:30至10:00 |
數學 |
100分 |
4月18日上午10:30至12:00 |
文化考試成績總分200分。
(2)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分專業以面試形式進行,具體內容包括職業素質(30分)、英語口語(25分)、語言表達(15分)、儀表儀態(10分)、特長展示(20分)。
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總分100分。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0分=文化考試成績200分+專業能力測試成績100分。
第二十二條考生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0分,以百分制折算計入成績)×60%+綜合素質測成績(300分,以百分制折算計入成績)×40%計算而成,分數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