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_陜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
第十七條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筆試總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總分分別為200分,滿分500分。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辦法
1、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及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2、根據招生計劃總數、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按照不同考生類別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3、學院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單獨考試招生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優先次序錄取。
第十九條免考政策
1、文化素質筆試免考政策
(1)、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在3A及以上等級或2A2B等級的考生,可申請免考文化基礎考試。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按目前已取得的有效成績計算。
(2)、中職畢業后有1年以上與專業相關工作經歷的考生,報考專業與原專業對口的,憑中職畢業證、個人簡歷和工作單位證明,可申請免考文化素質筆試。
(3)、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的復員軍人,可申請免考文化素質筆試。
文化素質筆試免試考生的文化測試成績按滿分值計入總分,但必須參加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三校”生的職業技能測試。
2、普高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及“三校”生職業技能測試免考政策
(1)、參加2017年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并獲取專業課合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職業適應性測試免考。
(2)、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中級工或技師資格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獲得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均可申請職業技能測試免考。
第二十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