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則_陜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學生在學費標準、培養模式和學歷文憑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學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為準,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