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_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三、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
(一)現代學徒制是職業教育主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選擇,是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徑,是校企聯合辦學的一種形式。實施現代學徒制能促進校企的融合,實現校企一體化育人,為學校提升專業服務地方產業發展能力和提高職業院校的生源質量及人才培養質量的能力開辟了新路徑;推動高職院校的內涵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為企業緩解轉型升級中技術技能人才匱乏的難題提供了新方法,特別是為企業解決崗位技術技能人才選、育、用、留問題找到了新出路;為學徒構建了一個開放性、個性化在崗學習與提升的平臺,實現學歷、能力與職位的多項提升,為個人的發展拓展更大的空間和贏得更多的機遇。
現代學徒制堅持“四個雙”。一是雙主體育人,學校和企業均是育人主體;二是雙導師教學,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均承擔教學任務;三是學生雙重身份,學生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四是簽訂兩份合同,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學校與企業簽訂聯合辦學合同。
(二)我校采用招工和招生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兩種模式,現代學徒制實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實施交互聯合培養。
1.學校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
2.校企雙方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采用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實行學徒工學交替的學習模式,培養適合企業需要和能實現個人發展的高質量技術技能型人才。
3.校企雙方共同制訂考核標準,采取“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對學徒進行共同管理和評價。學徒在崗帶薪學習,經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合格后,獲全日制文憑。
(三)被錄取考生必須與培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簽訂并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在征詢家長意見后個人簽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考生應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2.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與合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具備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除“準學徒制”外,考生與合作企業雙方須在錄取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省招辦錄取審核通過后、考生注冊入學前簽訂,“準學徒制”的勞動合同在考生入學一個學期后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整個高職錄取就讀階段。
3.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經我校錄取后,工作崗位按學校與企業共同設置的崗位進行培養,其工作待遇嚴格按照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4.如違反合同要求和企業日常管理要求,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四)招生對象、招生模式、聯合培養企業說明
(五)學生身份、學習及住宿安排、教學計劃和培養模式、工作崗位和相應的權利義務、簽約等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