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程序_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招生程序
(一)報名
1.學校制訂自主招生錄取方案,報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后,納入學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2.符合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3.學校成立考生資格審查小組, 公示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名單,確定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文化基礎)考試考生。
(二)考試
普通高中畢業生 (報考除工商企業管理以外專業) :
1.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考試統一在3月4日上午進行,考生來我參加考試。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考試以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為主,采取統一命題,統一閱卷評分的形式進行。考試內容主要側重學生的語言運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
2.我校根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依據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資格考生名單,若第一志愿名額未滿則從第二志愿增補。
3.考生參加由各縣(市、區)招生部門指定的負責高考體檢的醫院組織的體檢。
4.3月18日,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采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自身專長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素質、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報考除工商企業管理以外專業):
1.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統一在3月4日上午進行,考生來我參加考試。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專業綜合理論考試主要考核本專業相關的綜合理論知識。
2.根據綜合文化知識成績和專業綜合理論成績之和(其中專業綜合理論成績不得低于90分),依據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職業技能考核資格考生名單,若第一志愿名額未滿則從第二志愿增補。
3.考生參加由各縣(市、區)招生部門指定的負責高考體檢的醫院組織的體檢。
4.3月18日,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職業技能考核。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面向企業員工招生的高中生和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面向企業員工招生的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和中職應往屆畢業生統一以“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學校統一組織測試,考試形式參照面向中職生自主招生的考試形式。
(三)錄取
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除工商企業管理以外專業):
1.錄取辦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2.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專業名次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
3.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4.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報考除工商企業管理以外專業):
1.錄取辦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2.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專業名次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
3.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4.學校錄取程序透明、公開,錄取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監督下進行。
5.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織委員會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可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的自主招生專業,個人進行網上預報名并填寫免試申請表。學校根據考生的申報情況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評,根據認定或測評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免試。我校審核公示,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可免試錄取相對口自主招生專業。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自主招生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學校規定的測試,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面向企業員工招生的高中生和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1.錄取辦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2.招生計劃分配按高中生與中職生生源類別劃分招生計劃數,各生源類別分別占用專業總計劃的50%。分生源類別進行錄取,若某類別招生計劃數未錄滿時,可調整到另一類別使用,錄取總人數以專業總計劃數為上限。
3.將考生放棄錄取的計劃缺額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補錄考生直接進入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