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達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九、錄取
1、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在錄取時,如省教育考試院體檢結果未出來,學院在新生入學后,將組織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考生注冊學籍資格,一切責任將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無任何加分照顧政策。考生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免試錄取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由本人申請,經學院資格審查屬實,由學院組織考核,考核認定合格后,可免試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免試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從考生所填報招生專業公布的計劃中,按學院初審合格人數預留扣減招生計劃(最多不超過考生所報專業招生專業計劃的10%)。
4、面試錄取
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由學院面試錄取。面試合格的考生,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面試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從錄取的招生專業計劃中扣減(最多不超過考生所報專業招生專業計劃的10%)。
5、學院根據各專業普通類和中職類的錄取計劃(扣減免試錄取人數、面試錄取人數后的余額),按下列方法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1)各專業分類別第一志愿報考人數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0%,按招生計劃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各專業分類別第一志愿報考人數未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0%,則依據該專業類別按最高不超過報考人數的90%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英語教育專業錄取時,英語文化考試單科成績(試卷100分)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成績。
(4)按上述(1、2)錄取辦法錄取后,若有招生專業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計劃,學院根據各教學系、各專業報名人數,首先在本教學系內平衡調整招生計劃;若通過教學系內平衡調整招生計劃錄取后,相關教學系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后在院內各教學系之間調整使用。
(5)全院錄取結束后,若仍有剩余招生計劃,則統一轉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時使用。
6、普通類、中職類錄取過程中成績總分出現同分,則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的高低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從高到低錄取。
7、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確認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
8、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內,帶上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放棄錄取書面手續。
9、對在擬錄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