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2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順德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831
第五條學校地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德勝東路,郵政編碼:528333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隸屬部門: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普通大專畢(結)業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順德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順德區教育局相關領導、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順德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設立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工作,負責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協助組織考試、招生錄取等各項具體事務。設立自主招生考試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全面負責組織自主招生考試大綱的組織編制和審定、命題、閱卷、面試、測試、評分、錄入分數等組織選拔考核工作。設立自主招生紀檢監察保密工作小組,負責命題、考試、面試、錄取等環節的紀律檢查、安全保密和對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