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組織保障_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組織保障
第三十四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學校校長負責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職能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將認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傳發動、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并利用網上報名系統開展我校自主招生的網上報名工作。
第三十五條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選拔模式。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校考試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校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自覺接受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信息公開,加大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我校已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招生信息網,將我校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我校將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資源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在本校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我校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十七條 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1月20日前 |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
1月25日 |
公布各招生專業考試大綱 |
1月底至2月中旬 |
招生宣傳發動 |
2月15日至2月20日 |
未高考報考的考生進行高考補報名 |
2月18日至2月25日 |
考生在我校網上預報名并郵寄報考材料 |
2月18日至2月25日 |
我校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
2月27日前 |
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
2月27日前 |
上報參加網測的考生名單 |
2月28日 |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交考試費用 |
2月28日至3月2日 |
網測考生登錄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網址:http://gzzs.eesc.com.cn)網上預約測試考點和時間,并按預約測試考點和時間參加測試 |
2月28日至3月1日 |
考場安排 |
3月2日至3月3日 |
考生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 |
3月4日上午 |
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 |
3月4日下午 |
職業適應性測試(含面試和網測)或職業技能考核 |
3月5日 |
|
3月9日至3月13日 |
公布考生總成績 |
3月14日 |
自主招生成績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
3月15日至3月17日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3月20日前 |
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