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收費標準_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二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八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詳見第十五條;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1600元。
第三十 九條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收費標準等的復函》[粵價函〔2003〕12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3〕63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體育技能課程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5〕603號])執行。
1. 各專業報考費用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2.報考考生必須繳納考試費用,否則不予參加自主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