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資助學生政策_廣州城建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四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一、學校每年推薦學生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獎學金、助學金標準依次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當年的10月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額度為每年8000元。
第三、學校設立維嘉獎學金,獎勵入學成績優秀的新生,其中一等獎學金3000元,二等獎學金2000元,三等獎學金1000元。
第四、少數民族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可獲得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資金10000元。
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出資為每名新生購買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醫療保險(在校期間共三年);出資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兩套(夏、秋運動服各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