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_廣州城建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第十四條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報考普通類專業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文科生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生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五條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畢業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大類相對應,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