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概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和四川省關于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探索新的選拔模式,更好地選拔適合高職教育的學生,結合本院單獨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堅持“十公開、十條禁令”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單獨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院名稱及地址: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學院現有六個校區,分別為斑竹灣校區(樂山市市中區肖壩路108號),白塔街校區(樂山市市中區白塔街156號),新村校區(樂山市市中區大叢林巷279號),城北校區(樂山市市中區青果山街115號)和肖壩校區(樂山市市中區虎頭山街287號),新校園(樂山市市中區青江路中段1336號)。
第五條辦學性質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層次為高職專科。
第六條頒發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樂山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七條獎、貸、助學措施: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另外設有學院單項獎學金,特困生可申請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考務工作小組、招生錄取小組、安全保衛與綜合服務小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單獨招生各項日常工作。
第十條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紀檢監督,保證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開、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