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材料提交_中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報名過程中考生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學、社會團體及專家個人在上傳推薦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報名后將生成有關表格,與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按以下順序用A4紙裝訂,提交至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1. 《中南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以報名系統生成的表格為準)。此表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作為申請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紹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優勢、創新能力等,由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1000字)。
3. 高中階段學業成績原始記錄的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 相關支撐材料(證書提供復印件必須由學校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學校公章,論文、文學作品、專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概不退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完整規范,材料不齊全完整規范的報名無效。考生所在中學應對考生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考生的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核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按照報名條件(二)報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學、或符合我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的省級(含)以上的社會團體、或兩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國家特級教師或正高職稱)提供推薦信(模板見報名系統)。推薦要求:中學或相關社會團體填寫的推薦信,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專家填寫的推薦信,須由推薦人親筆簽字,加蓋推薦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推薦信內容需包括被推薦者思想品德、遵紀守法等表現以及對其學業成績、取得成果的真實性的客觀評價。若向我校提供推薦信,則推薦信須由推薦人(單位)直接郵寄到我校,不可與學生申請材料一并郵寄,否則無效,并將取消其推薦資格。推薦信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不作為必須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準)。所有郵寄材料均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