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政策說明_中南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七、 政策說明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原畢業中學須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和我校相關要求,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培訓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國家如出臺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將執行新的政策。考生報考中南大學即視為認同本招生簡章所列條款。本招生簡章由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