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適應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的新形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教育部批準,2017年浙江大學繼續在浙江省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
3.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其中英語學考等級為A;
4.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
5.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