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安排_浙江大學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四、考試安排
1.打印準考證:報名審核通過入圍的考生于6月8日后進入報名系統內打印準考證。
2.綜合和專業考試。
①考試時間:2017年6月中旬高考結束后,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考試用品參加考試。
②考試形式:根據各專業報名情況,由學校和各學院(系)按專業特點而定,滿分為10分。入圍考生必須攜帶紙質申請材料(申請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材料、個人陳述、獲獎證書復印件依次裝訂)、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