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評分辦法(中國音樂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考試若干規定)
第二部分 評分辦法
一、表演技能類評分辦法: 1.各評委獨立打分,所有評分一律采用百分制。
2.評分要求:
(1)一試成績最高分為 95 分,最低分為 80 分;二試成績最高為 95 分,最
低分為 85分(其中,聲歌系一試成績最高分為 95 分,最低分為 70 分;二試成
績最高分為 95 分,最低分為80 分;三試成績最高分為 95 分,最低分為85 分)。
(2)所有分值只能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3)同一試中相同分數最多只能有兩個。
(4)評分表中除評判分數外,要對每個考生的表現寫出具體量化的標準,并在考試過程中要求所有評委按照評分表規范打分。
(5)凡屬多位評委打分的情況,均采用個別打分后合計總分并取平均值的方式,其中 5 至 10名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11 至 15名評委去掉 兩個最高分和兩個最低分;16 名評委以上(含 16名)去掉三個最高分和三個最低 分。
(6)評委在每一試中必須全程打分,如出現漏打、錯打等情況,則取消該評委此試相應科目所有打分成績。
3.表演技能類專業考試采用電子評分,按考試單元收集考試成績。評委在打 分器上提交成績后,須在現場打印出的成績表上簽字確認,當場貼封。所有評委貼封完畢后,由招辦工作人員收取。紀檢工作人員、考場負責人共同簽字后,送 交招生辦公室備查。
4.一試(聲歌系一、二試)由各系參與計算分數,并在規定時間內上交招 生辦公室,以便出榜。二試(聲歌系三試)統一由學院設立的算分中心計算分數。
二、筆試類考試命題及評卷辦法: 我校本科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相關命題、組卷、評卷工作
參照國家級考試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1.命題:
(1)涉及命題的各系由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命題小組(小組成員必須為講師及以上職稱專業教師),命題小組組長原則上由系主任擔任,為第一責任 人。命題小組負責試卷出題,組長負責試卷的組成及審核。命題小組人員名單對 外應嚴格保密,凡命題小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直接或間接泄露考試內 容。
(2)命題人員不得保留試題副本及與試題有關的材料,嚴禁在公用計算機或服務器上進行命題工作,不得將試題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通過互聯網傳遞。
(3)命題工作實行封閉式管理的,命題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應在指定時間進入命題現場,紀檢部門派專人介入??荚嚱Y束前,所有現場人員不得擅自離開 封閉場所。命題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與外界聯絡通信。有帶通信工具的應交紀檢人員密封管理。
(4)命題工作因實際情況無法全程封閉管理的,應建立試題庫,試題庫內 相應試題數量一般不少于當年需用數量的 10 倍。試題庫應按試卷保密規定封存。 開考前一天,在封閉管理環境中,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啟封,由命題小組組長根 據隨機抽取的題目,組成待用試卷。待用試卷數原則上不少于須用試卷數的 2 倍。
(5)招辦工作人員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隨機抽取考試用卷,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印制試卷并封存使用。未使用的待用試卷繼續封存。
(6)所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2.評卷:
(1)涉及評卷的各系應成立由講師及以上職稱專業教師組成的評卷小組,由各系在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中的委員任組長,負責組織領導相關評卷工作。
(2)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在規定時間、地點、集中評閱試卷。試卷評閱參照國家級考試規定執行。
(3)評卷人員要嚴守紀律、保守秘密,嚴格執行評卷規定,評卷全程必須關閉手機等電子設備,并置放于指定地點。
(4)評卷須有 2人以上獨立閱評。所有評卷小組成員不得發表對任何試卷 的任何評判,不得涂改考生答卷,不得將試卷帶出評閱現場,不得翻閱他人評閱 或復查的試卷,所有試卷均應密封評卷,任何人不得擅自啟封試卷。
(5)抄襲試卷的判定由評卷小組報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后,會同相關專家共同判定。如判定抄襲,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視唱練耳、基本樂理考試算分及及格線劃定辦法: 1.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全校統一安排在三試中進行。
2.視唱練耳成績=練耳成績×70%+視唱成績×30%(練耳或視唱任一考試 缺考,視唱練耳成績記為缺考)。
3.視唱練耳、基本樂理成績作為資格分處理,未達及格線的考生原則上不能 發放專業合格證(除音樂科技系各招考方向外)。
4.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及格線劃定辦法:
(1)劃定范圍:原則上按各招考方向獨立劃定(音樂教育系按音樂教育- 聲樂特長、音樂教育-鋼琴特長招考方向獨立劃定;中國樂器演奏招考方向拉弦 樂器、彈撥樂器為一組劃定,吹打樂器組獨立劃定)。
(2)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及格線原則上為60 分。如考生該科成績達到 60 分的人數低于參加該科考試人數的80%時,下調及格分數線使及格人數達到參 加該科考試人數的 80%為止。
(3)各招考方向專業總成績排名第一的考生(其中,音樂教育系按音樂教 育-聲樂特長、音樂教育-鋼琴特長招考方向分列、中國樂器演奏按各樂器分列、管弦樂器演奏按各樂器分列),若視唱練耳或基本樂理單科距及格分數線 10 分以 內(含),視為該科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