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樂器演奏(中國音樂學院2018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要求及內容)
中國樂器演奏
專業要求:
考生應較好地掌握應試曲目的演奏風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對音 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和視奏技能;身體 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樂器演奏 |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至少 3 首,一 試時從中自選演奏 2 首(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 過 8 分鐘) 打擊樂器考生:應在中國大鼓、排鼓、小軍 鼓、鍵盤打擊樂四種樂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 種,曲目自選 3 首 |
二 試 |
樂器演奏 |
1.演奏曲目 2 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1 首,含演奏 視奏時間一般不超過 10 分鐘) 打擊樂器考生:應在中國大鼓、排鼓、小軍 鼓、鍵盤打擊樂四種樂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 種(包含一試未演奏樂器);曲目自選 3 首(可 重復一試曲目 1 首)。鼓勵考生將定音鼓、板鼓 手鼓或組合打擊樂器作為考試項目 2.視奏 1 條(五線譜兩個升降號之內)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基本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 試大綱》《基本樂理考試大綱》) |
、
考試注意事項: 1.中國樂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試及二試,考生必須提前候場,并按抽簽號
次序進行考試。任何原因過號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填報曲目。若未按要求填報曲目,取消考試資
格。若考試現場演奏曲目與報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試資格。 3.中國樂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場不設伴奏人員。二試時考生可自帶伴奏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