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陜西省高等職業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有關事項的意見》(教學廳函〔2014〕16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的指導意見》(陜教生〔2015〕2號)及陜西省招辦《關于做好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通知》(陜招辦〔2018〕39號)文件精神,結合神木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神木職業技術學院分類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三條 招生模式。神木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包括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三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