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七、科目及考核辦法)
七、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由文化基礎知識考核、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考核地點設在鄭州財經學院進行(鄭州市天河路36號)。
(一)文化基礎知識考核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類和對口類考生采用統一試卷。
1. 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大綜合。
2. 考試方式:120分鐘閉卷筆試。
3. 試卷分值:150分。
4. 考試時間:2016年4月10日上午。
(二)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
普通類進行職業潛質測試,對口類進行職業綜合技能測試,建立試題庫,分專業進行,滿分150分。
考核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