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附則_杭州醫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信函投訴舉報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杭州醫學院紀委辦(監察處);郵編:310053。
電話投訴舉報:0571-87692756。
第二十九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具體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①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②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③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④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杭州醫學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三十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杭州醫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三十二條 學校聯系方式:
杭州醫學院招生網:/
電子郵箱:zsb@hmc.edu.cn
電話:0571-87692654
傳真:0571-87692709
通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杭州醫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53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杭州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