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_杭州醫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30名。具體分專業計劃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 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達到P等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一)學考科目A等4門及以上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7門及以上。
(二)學考科目A等2門及以上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4門及以上,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數學競賽、浙江省高中學生化學競賽、浙江省高中生物學競賽、浙江省中學生物理競賽中獲得A組省級二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報考條件中所列各專業報考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績為準,“綜合評價成績”中計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以最終所得成績為準。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合并,以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