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選拔程序_浙江財經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五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參考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確定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若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合計相同時,其入圍優先次序如下:①有素質特長的考生優先入圍;②依據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高者優先;若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相同,則依據外語學考折算成績,高者優先;若以上都相同,則參考中學階段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四方面情況,A等個數多者優先。若以上再都相同,則入圍優先權視為一致。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按照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的5倍確定。
第十六條 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按要求填報個人防疫情況表,按時來校參加綜合測試。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兩部分組成,滿分為300分,其中面試成績滿分為280分,素質特長成績滿分為20分。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素質特長主要考察考生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須符合簡章中規定的五類專項報考條件。
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七條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