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則_浙江財經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18
聯系電話:0571-87557480、87557456
傳真號碼:0571-89878890
電子郵箱:zsb@zufe.edu.cn
紀檢監察室電話:0571-87557163
招生主頁:http://zs.zufe.edu.cn
報名網址:http://swyt.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