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附則_浙江海洋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通過浙江海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考務安排、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錄取結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zjo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ou.edu.cn 招生微信號:zhdzsb
招生咨詢電話:0580—2550022 招生監督電話:0580-2627855,電子郵箱:jw@zjou.edu.cn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實本次招生考試的疫情防控方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招生考試工作出現特殊狀況,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有權對招生考試安排進行調整和通告。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