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資格審查、書面評審及繳費_浙江海洋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六章 資格審查、書面評審及繳費
第十三條 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
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4日,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準: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6分,D等計1分,E等不計分]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確定獲得浙江海洋大學“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如出現最后一名同分考生情況,則按照學業水平測試“A等”個數多少排序,若仍相同,則一并入圍。如相應專業報名人數不足招生專業計劃數的6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在滿足報考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對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一定特長(僅限本條所列的5大類獎項或賽事)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按照不超過分專業計劃數2倍的比例獲得浙江海洋大學“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若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符合非特長生入圍標準的,則優先按非特長生入圍處理;若分專業認定的特長生人數超過專業計劃數的2倍,則根據特長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確定名單(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圍)。特長生須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浙江賽區競賽(省級聯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或高中階段在全國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在浙江省海洋知識創新競賽(原浙江省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中學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體育局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6名(集體項目為前3名)或二等獎及以上;或中學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8名(集體項目為前6名)或二等獎及以上。
第十四條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繳費:
(一)收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后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收費標準為140元/人。
(二)繳費時間: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1日下午16:00。
(三)繳費方式:考生通過浙江公共支付系統進行自主繳費,繳費途徑包括:支付寶(公共支付)或浙江海洋大學學生網上繳費系統,繳費發票(電子)由浙江公共支付平臺統一提供,繳費及發票獲取的具體操作方法通過“浙江海洋大學本科招生網”另行公告。
(四)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