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名方式(浙江音樂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名方式
第十三條 報考時間與要求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個人自薦或學校推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注: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專業招考方向,不可兼報,且報考“三位一體”的考生,不能再報考我院2017年其他非“三位一體”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及招考方向。)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9:00開始,截止到2017年3月16日16:00,考生登錄浙江音樂學院官網http://www.zjcm.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二)遞交書面申請材料
1. 書面材料內容
(1)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浙江音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需加蓋高中或中職畢業學校公章),并附個人(藝術)簡歷;
(2)蓋有高中(或中職)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學考成績單(或我院指定的中職學校就讀期間九門科目前五個學期期末考試平均成績的成績單)、高中綜合素質評價證明(中職學校考生無須出具此證明);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復印件、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復印件。
2. 書面申請材料遞交方式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以《浙江音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為封面裝訂,于2017年3月16日前以下列兩種方式遞交材料:
第一種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當面遞交;
第二種方式:(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浙江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學院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投遞)。
書面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第十四條 初審
對學校推薦或個人自薦的考生,我院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信息、成績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于2017年3月22日在浙江音樂學院官網公布。
第十五條 現場確認及繳費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本人持《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2張近期一寸證件照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及繳費、領取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3月28日 9: 00-12: 00
現場確認地點: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浙江音樂學院內
繳費標準: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考試費統一按照110元/人次的標準收取。
特別提醒:
1.考生應對所遞交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我院有權對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
2.考生未在指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書面申請材料遞交、現場確認及繳費等相關手續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