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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