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計劃與報名(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計劃與報名
第十三條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6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系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選考科目 |
層次 |
備注 |
外語 |
商務英語 |
30 |
不限 |
本科 |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
工商 管理 |
工商管理(創業管理) |
30 |
地理、化學、歷史 |
本科 |
第十四條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9:00—3月3日15:00
第十五條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無E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應屆生B等(含)以上,往屆生P等(含)以上,滿足各專業2017年選考科目要求。
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自行申請報考相關專業:
1.報考工商管理(創業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語文科目為B等(含)以上。
2.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英語科目為B等(含)以上。
3.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科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5)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或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第一發明人)。
第十六條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shufe-zj.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2.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至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加蓋所在中學印章的申請表(即網上報名結束后打印的報名申請表);
(2)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印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3)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印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3.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A4紙標準)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3月4日前寄出,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579—82166011,郵編:321013。(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第十七條書面評審:
1.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學院組織專家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書面材料評審成績[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其余不計分;應屆生不含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往屆生不含自選綜合,其中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9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10%]從高到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4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其中,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和級別參照報名條件中的專項條件),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優先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
2.3月14日起考生可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網查詢書面評審結果。
第十八條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2.繳費方式:
(1)中國建設銀行柜臺繳費:
考生請于2017年3月14日—3月19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號碼到所在地建設銀行網點辦理柜臺繳費手續。辦理方式:至建設銀行網點柜臺后,先報“繳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費”及學校代碼“08165”,然后報“身份證號”;待銀行柜臺工作人員調出考生姓名和應繳金額,核對無誤后繳入相應款項即可;繳費后請妥善保管繳費憑條(回執或客戶留存副聯),以備查詢之用。
(2)手機銀行繳費:
下載建行手機銀行----到建設銀行柜面簽約手機銀行----登錄手機銀行----悅生活----行政教育----學雜費----選擇繳費地區(浙江省金華市)----選擇繳費單位(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輸入身份證號,核對確認姓名、金額無誤后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