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現場確認(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現場確認
第十四條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4月15日9:00—16:00,確認地點為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市鄞州區學府路9號)。
第十五條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原件及復印件;3、綜合素質評價證明(請中學從系統中下載加蓋公章);4、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報名表(從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5、準考證(從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6、申請素質特長的考生,必須帶上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原件。
第十六條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因材料不全無法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若提供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取消參加綜合測試的資格;通過現場確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者,按缺考處理。以上情況報名費及材料一概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