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6〕44號文件精神,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在2017年實行單獨考試招生,招生專業為31個,招生計劃為1360名。
單獨考試招生作為高職分類考試的一種形式,已納入國家統招計劃,由招生院校采取“文化基礎+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確定錄取名單,直接報省招辦審核錄取備案。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在學費標準、培養模式和學歷文憑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學生完全一致,錄取數據由省招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被錄取報到注冊者,不再參加高考;錄取未報到者,可繼續參加高考。按照陜招辦文件要求,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對象
1.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
2.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的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