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_陜西學前師范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學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是已經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普通生)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以下簡稱:三校生),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且有申請意愿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7∶00之間,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學校提出入學考試申請。
第十二條申請入學的考生在2017年3月8日至10日之間攜帶考試報名憑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或三張紙質照片等(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還應攜帶專業課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來學校長安校區招生辦進行現場確認,采集專業志愿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學校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學校對“普通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學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學校組織測試如下:
一、學校對“普通生”入學申請者職業適應性測試按專業類別分類進行:
1.報考非學前教育專業及其方向的學生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150分。
2.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及其方向的學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面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卷面滿分150分,按百分制成績計入,計算公式:卷面成績÷150×100;面試滿分50分,總分150分。
3.報考藝術類專業不參加測試,考生必須參加省招辦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達省控線,并將專業課成績按公式: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50折算,作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二、對“三校生”入學申請者文化基礎測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采取面試形式,滿分150分。
第十五條考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考試地點:陜西學前師范學院長安校區
第十六條學校將綜合評價預錄取名單于2017年4月6日前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省招辦,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預錄取考生請于2017年4月13日至14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校長安校區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