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名程序_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名程序
第八條報名條件:凡符合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或統考的相關職業技能成績,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普高、中職畢業生均可報考我院。
第九條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第十條報考流程和時限:采用“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
登錄我院提前招生網(http://61.153.42.13:8005),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 1日—4月7日。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準確輸入個人報考信息,填寫并用A4紙打印《2017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2017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必須由考生所在學校相關負責人員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表格各項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二)材料遞交:截止日期:4月7日,以郵戳為準,不接受其它各類非中國郵政EMS快遞。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報名表:《2017年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
2.承諾書:登錄我院招生網站下載《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必須本人簽名;
3.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4.《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A4紙)。
備注: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報名費及有關材料一概不退。
(三)資格審查: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申報條件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
(四)現場資格確認: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14日(周五)8:00-16:30到我院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地址: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老校區(甬江校區):學術報告廳。
考生在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有:身份證原件、《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原件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素質特長(獲獎證書等)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初審核對工作。
備注: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所交材料及報名考試費恕不退還。
第十一條報名繳費:
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10元/人,3月1日—4月7日16:00期間通過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繳費系統繳納,過期不予受理繳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