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就業優惠政策及其他_河南警察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十章 就業優惠政策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 根據人力資源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由公安部采取單獨組織考試、不設開考比例等措施,切實提高公安院校畢業生入警比例,確保絕大多數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通過入警考試進入公安機關。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1-86118065(傳真)86118067
電子郵箱:xsc@hnp.edu.cn
網址:http://xsc.hn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