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_河南警察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學校分專業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學校本科預留計劃7人,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通過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限招參加2017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未婚(僅限河南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