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2021年 “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落實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學校辦學優勢和人才培養特色,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和熱愛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