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須知(上海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 (上海市))
十四、其他須知
1.藝術類需校考的專業(yè),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2. 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藝術類招生考試工作。
3. 本簡章解釋權屬于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辦公室。
學校網(wǎng)址:www.shu.edu.cn
咨詢電話: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1-66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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