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_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附件3: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一、“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文件精神,提高孤殘兒童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他們就業、參與社會管理、融入主流社會的能力,2017年,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繼續與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合作,實施“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以下簡稱“助學工程”)。
“助學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機構中的大齡孤兒,通過單獨招生(或普通高考統一招生,簡稱“統招”,下同),解決經費的方式,為他們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在每年高考之前,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和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與有單獨招生計劃的省廳共同協調,安排已報名參加當年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的單獨招生(或統招)考試,成績合格后進入該院接受三年國家計劃內正規大專教育。
孤殘兒童就讀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三年期間所需的各項費用,包括學費、食宿費、書本費等,由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孤殘兒童高等教育助學工程”項目經費承擔。日常零用錢由原所在福利機構解決。
二、學院2017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招生方式
(一)單獨招生
主要為四川、云南、貴州、陜西、青海、內蒙古、甘肅、寧夏、廣東、廣西、福建、海南、重慶地區生活在福利機構的大齡孤兒(經當地民政部門核定符合孤兒認定條件)中、已報名參加2017年高考并自愿報考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統一招生(普通高考)
主要為全國31個省(市、區)生活在福利機構的大齡孤兒(經當地民政部門核定符合孤兒認定條件)中、已報名參加2017年高考并自愿報考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第一志愿報考,成績達到各省專科批次的我院提檔線即可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