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_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五章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五條報考條件:
1.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學科成績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注:文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畢業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考的高職院校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技能證書發證機關及等級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四級以上<含中級/四級>技能等級證書,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合格證書B級及以上等級證書)。
注:2017年,經民政部批準,學院實施“孤殘兒童高等教育助學工程”,按照《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關于2017年孤殘兒童高等教育助學工程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學院針對孤兒開展高職招生(含單招和統招),并由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資助解決就讀經費(詳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