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附則_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適用于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處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附件:
1.廣東省2017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表(可下載)
2.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可下載)
3.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簡介
4.孤兒考生表現情況表(可下載)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