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綜合測試_浙江中醫藥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綜合測試
第十六條申請材料評審: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在符合報考條件并報名成功的考生中根據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與高中階段獲獎情況、選考科目符合個數等確定入圍浙江中醫藥大學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倍。材料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申請材料評審時,所列各專業報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績為準。
經審核符合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列5大類專項條件考生,在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基礎上另計3分(總分不超過100分)。專項條件不累計計分,不計入“綜合成績”。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得分(含專項條件計分)從高到低選拔產生入圍面試名單,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含專項條件計分)相同情況下,則按照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排序,其中中醫學(5+3一體化)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化學、生物、英語、物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化學、生物、英語、物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護理學專業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化學、生物、歷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技術;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排序為:數學、語文、英語、化學、生物、物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
第十七條綜合測試辦法: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專業基礎素養、專業潛質,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隨機抽取若干名考生組成一組,就抽取的考題進行個人觀點陳述并開展討論。面試分組和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
綜合測試結束后,考生可以通過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考生均入圍,入圍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