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招生錄取_浙江中醫藥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六章 招生錄取
第十八條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愿。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三位一體志愿時須將浙江中醫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且需填報三位一體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
第十九條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填報情況,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考總分排名、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得分(含專項條件計分)、選考科目相符科目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
“綜合成績”中計算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最終所得成績為準。
第二十條若招生專業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一條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
2021年3月5日9:00—2021年3月19日16:00
(二)查詢入圍面試資格、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日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自主打印):
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9日
(四)報到和綜合測試時間:
2021年4月10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五)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21年4月17日